我是鼓楼医院一护士的姐姐。我妹妹现年44岁,83年二卫校毕业后,分在鼓楼医院工作。91年患产后忧郁症自杀,经鼓楼医院极力抢救,挽回了生命。康复后,医院为照顾她,分至门诊换药室。25年来,尤其在门诊的18年来,工作勤勤恳恳,踏踏实实,从未有过病人投诉。每年考核都过关,1993年就成为带教老师,04年晋升为主管护士,多次参加省市论文交流会议,和几届前任护士长及同事关系都很融洽。就是这么一个老实人却在最近受到严厉惩罚——试岗。范英华(门诊科护士长)瞪着两眼,怒视着妹妹,说:“你1-8楼自己找岗去!试岗!扣钱!你的表现好不好,要听你所在岗的领导对你的评价。1-8楼全部试完,才能看出你这人到底怎么样。你拿钱要看领导对你的印象,不好,扣钱!”
“试岗”是一种严厉的处罚。试岗时间为3个月,第一个月无奖金和劳务费(近1500元)。若表现好,第二个月拿50%,第三个月拿75%。领导满意后,第四个月拿全。 我的妹妹犯了什么“滔天大罪”而获此严惩呢?
1月9日,吴玲(门诊治疗室护士长)安排我妹妹在1号室工作,由于她的名字排在3号,平时又常在3室上班,所以,她就习惯性地来到3室。3室和1室仅五步之隔,若发现走错门,吴玲作为护士长喊一声,也可以啊!况且她又在3室忙碌。中午11点,吴玲严厉批评了我妹妹。我妹妹诚惶诚恐,连连认错。11:30,她召开小组会议,虎着脸说:“你们有什么话就讲。我讲话的时候,你们一个也不准插嘴!”我妹妹赶紧当众检讨:“这事全是我的错,72棒全打在我身上。但我确实不知道我在一室,不是明知不去。”
不料,第二天上午,我妹妹看吴玲没有排自己的班,就找到范英华。范说:“吴玲为什么不排你的班呢,是因为她管不住你了。你认为你没有错吗?一个老护士上班,连班都不看好。你自己找岗去!还要扣你的钱!”说完扬长而去。
妹妹绝望了,找到人事处,一干事看妹妹痛苦地哭泣,眼泪哗哗流淌,了解情况后,打电话给护理部主任陈湘玉:“陈主任,你们的一个护士在我这儿,她哭得非常厉害,她有事要向您反映,你能过来一下吗?”
陈在电话里说:“现在没时间,有空再谈!”
妹妹急于想解决问题,壮着胆子到了陈主任办公室,站在门口怯怯问:“陈主任,我想向您反映一件事------”
陈说:“我忙,现在没时间。”
妹妹说:“20分钟行吗?”
“不行!”陈冷冷地说。
“5分钟行吗?”妹妹用哀求的眼神看着陈主任。
陈走到门口,了解情况后说:你星期一还到治疗室,要主动、诚恳地与她们沟通。
妹妹说:“陈主任,十几年前我生过一场病,是鼓医救了我------”
陈打断妹妹的话:“你有病,你就开病假休息!”
14号(星期一)妹妹按陈的指示,一大早就来到治疗室。吴玲来上班后,妹妹可怜巴巴地说:护士长,那件事是我的错,你看我在那个岗上班?
吴说:我没时间和你谈,今天门诊拿休息的护士多,我还要喊号呢!
妹妹说:那我就喊号吧!
吴说:“不需要,我没排你的班,没你的岗!我现在忙,没时间和你谈!”说完,傲慢地离开了。
妹妹用诚恳的认错,纷飞的眼泪去哀求,希望能给一个改过的机会。但范和吴都冷冷地回答:“决定了的事不容改变!你自己找岗去!”
妹妹默默承受,每天仍旧按时到岗工作。一天,范英华说:“你不要在换药室上班,上午不是和你谈过了吗?你自己到1-8楼找岗去!你在在这儿干再多的活,挣多少发票,都没有一分钱拿!”一天,吴玲也两手插在裤兜里,抖着腿说:“我在泌尿科工作9年,所有主任都听我的,56个护士我都搞得定定的。到这儿,你们这几个人我都没搞定,我很失败。”
(评:说话多么霸气!在法制年代,对职工的任何处罚都要有明确的规定。请问医院的哪一条、哪一款写的是:职工误走工作室,且已诚恳认错后,次日将被试岗。
试岗和下岗仅一步之遥,这么严厉的处罚,哪一级才有权决定?范英华和吴宁对我妹妹的处罚,连陈湘玉都不清楚。公民工作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,任何一个人都不得随便践踏,是谁给了吴和范这么大的权利和胆量?!)
妹妹独自挣扎了 8 天后,无力承受,几乎崩溃,这才把事情告诉了我和他的丈夫。我被震惊了!我怕妹妹旧病复发。人命关天,事不宜迟,18日 ,我和妹妹找陈主任。她让一个姓王的接待了我们,王竟让我们改日再来。我说这事耽误不得。王又向陈请示,陈才同意接待。
大家坐定,陈一口气说了很多,大体意思是妹妹工作踏踏实实,人也老老实实,可就是太直,说话不分场合,影响了团队的合作,大家不愿意和她在一起工作。
我说:能否举一个例子?
她说:一次,一位男医生给一个女病人做肛检,女病人面露难色,你家妹妹说:别怕!有我在,你别担心!
在座的妹妹听了,发出一声惊呼:天啦!哪来这个事?我会这样说吗?这不是伤害医生吗?!
接着,陈又举了一个例子:说一位主任替人家开药,她在旁边喜欢“喳吧、喳吧”。
妹妹气得脸通红:医生开药时,我也不在场,况且我和病人也不认识,我“喳吧”什么呢?
我对陈主任说:你说是,她说不是,最好的方法就是电话有请那位当事的医生和主任,好吗?
陈怒曰:我手下有一千多个护士,难道别人反映的事情,我都要一一地去核实吗?这么点小事,家属就来闹,我要不要工作啦?
(问:不核实就相信吗?这是小事吗?“沟通”就叫“闹”吗?!)
我说:退一步吧,就打算这是事实,做领导的有没有和她谈谈心呢,提醒她下次说话要长个心眼呢?
陈:我们考虑到她有过那事(指自杀),人也老实。(“老实”一词陈主任反复提到,这是不是道出了天机:软柿子好捏?)所以大家都让着她,不和她计较,对她非常呵护和关心。
我说:平常不提醒,不交流,此时就这么一个失误,你们就对她进行“试岗”的惩罚,这叫呵护吗?!
陈暴跳如雷:这样我们就没有交流的平台了,我们无法沟通!我还要工作,你们想找谁就找谁!
我气愤地说:陈主任,我与其在救我妹妹,不如说在救你,这个遭受过重创的人倘若有个三长两短,你难辞其咎!法律和良心会让你不得安宁!
陈:她出事,与我无关,是你造成的。你妹妹心理有问题,我看你心理也有问题!
我忍无可忍,捺住心头的愤怒之火,一字一顿地说:我有心理问题?!我是一个深受学生喜欢,家长信任,校长认可的老师。几十年来,我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侮辱!我愤愤地说:你说话要负责任!如果我有心理问题,我会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吗?!我妹妹不会奉承拍马,你们就无视法律法规,联合欺负她。我为她申辩,就说我心理有问题,请问:到底是谁的心理变态?!谁的道德出了毛病!?
陈望着义正词严的我,意识到话说得不妥,她的声音放低了,我们重新沟通。
我说:我也不想耽误你的时间,我只要两个答案:1、这么严重的处罚,哪一级有权利决定?2、把院代会通过的处罚条例拿给我看,倘若白纸黑字写着,我现在就走人!
陈拿出一张风牛马不相及的“护士服务态度民意调查表”给我。
陈看我不好糊弄,便叫来范英华。范讲了妹妹的不良表现,并举了一个典型例子:你妹妹经常迟到,有时为了掩盖自己,8点钟,她就拿着工作服,到换药室一边抖,一边穿------
妹妹说:我哪里经常迟到?18年来,我只迟到过一次。此外,我从未因迟到早退而扣过钱。不信,你可以去人事处查!
范顿时哑了。
(评:当着众人面,范都煞有介事地捏造事实,居心何在!。范的污蔑也曲折地反映了陈的两个例子也纯属子虚乌有!看啦,这就是她们对一个遭受过重创的人的呵护与关心!)
接着,妹妹向陈主任反映了一件事:一次,吴玲上午10:30带几个人到一护士家(她的老公公去世),关照她和另一人看“家”,妹妹答应了。当她看到房间里有她们未处理的骨髓标本、血液标本时,提出留一个人下来。吴顿时火了,说:“不去了!”-------
陈听到这儿,打断妹妹的话,对我说:“你看!你看!你家妹妹就是这样不会说话!你已答应人家,怎么又说“不”呢?
我吃了一惊,说:陈主任,上班时间吴玲带一帮人出去,且工作任务又没完成,我妹妹向她提出来,请问,提得对还是不对?
陈听了,愣了一下,接着怒发冲冠,指着我的鼻尖,歇斯底里骂道:“你真混!”
(评:陈主任真是让我开了眼界!她理屈词穷后,就开骂,平时是不是骂护士骂惯了?据说医院规定:医生和护士在上班期间和病人及家属吵架,板子基本打在医护人员身上,那她的行为又该怎么处理呢?这种素质的人竟然坐着护理部的第一把交椅,真给鼓楼医院蒙羞!!!)
我说:大家都听到了,(在场的除了我们,还有王办事员和范英华),她已经第二次骂我了。我们真的无法沟通。但天下之大,总有说理的地方。走,我们到丁院长那儿去!
陈:你真混!!你算老几!?我听你的?你给我出去!!
我的妹妹在鼓楼医院工作了25年,鼓楼医院给了她第二次生命。她一直怀着感恩之心兢兢业业地工作,在病人、同事中的口碑都不错。没想到,在呼唤和谐的今天,却被逼得惊恐不安、天天以泪洗面。吴玲、范英华、陈湘玉盛气凌人、无中生有、是非不分,置良心、道德、法律于不顾,对一个老护士、一个弱女子高举“人治”的钢鞭,百般抽打!要不是亲人的开导和保护,一个鲜活的生命差点疯狂甚至消亡!
堂堂鼓楼医院,你是“人治”还是“法治”?!你是救人还是害人?!